12330282688011591A/2025-194419
市政府辦公室
主動公開
文件解讀
縣級政策
綜合政務/其他
2025-11-13
2025-11-13
面向社會
一、制定背景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等要求,我市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專項清理工作。
二、制定依據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等文件制定。
二、主要內容
由于部分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與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的規定不一致或者適用期已過、調整對象已消失以及已經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等情況,我市組織進行專項清理,決定修改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決定予以廢止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4件。其中:因與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政策不一致,予以修改1件;因主要內容被新文件所替代,予以廢止的2件;因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不相適應,予以廢止2件。
三、實施時間
本文件自 2025年11月5日發布之日起實施。
四、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解讀單位:慈溪市司法局
解讀科室:政府法律事務科
聯系電話:0574-8959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