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5-194417
市政府辦公室
主動公開
規范性文件
縣級政策
BCXD01—2025—0005
綜合政務/其他
2025-11-13
2025-11-05
面向社會
慈政辦發〔2025〕24號
有效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規定,我市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市政府同意,決定修改市政府規范性文件1件、廢止市政府規范性文件4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決定修改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1件)
2.決定廢止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4件)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1月5日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人武部,
市法院、市檢察院,各人民團體,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黨、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1月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