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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6947H/2024-182338
市交通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其他
2024-11-20
2024-11-20
面向社會
目錄
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2023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三、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四、名詞解釋
一、概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實施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參與編制和實施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會同編制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組織編制并實施全市公路、水路、港口等專項規劃。
2.統籌協調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建設。負責公路、水路、港口建設市場行業監管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擬訂并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港口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指導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負責指導村鎮交通道路建設工作。
3.負責協調推進全市綜合運輸發展。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監管,擬訂并監督實施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
4.負責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和職權范圍內的港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5.負責提出交通資金安排建議并監督資金使用。負責制定公路、水路、港口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養護計劃。協調推進綜合交通產業發展,培育交通運輸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和經濟運行監測分析。
6.負責全市事權范圍內的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工作。統籌推進交通運輸領域改革。
7.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交通科技項目。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生態環保工作。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
8.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人才綜合管理,制定和實施重點人才集聚區塊的公共交通出行保障措施。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0.職能轉變。優化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機制,強化發展戰略、重大項目、運輸服務、產業培育等方面的統籌能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減少環節、優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減少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預,優化營商環境。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降低物流成本。依法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推進交通運輸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優化資源配置,創新執法模式,完善協同機制,強化交通運輸行業事中事后監督管理。加大科技創新能力,推進互聯網、大數據、智能化與交通運輸行業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著力構建互聯互通、無縫銜接、安全便捷、綠色智能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11.與市農業農村局的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承擔漁船使用過程中的監督管理職責,本部門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
市交通運輸局增掛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牌子,實行局隊合一體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以市交通運輸局名義統一行使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制度及其他規范性文件。
2.負責全市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交通運輸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3.負責組織查處轄區內跨區域和具有全市影響的復雜案件,監督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4.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基層站點規劃布局、建設,制定實施執法裝備、設施裝備計劃。
5.研究制定全市性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專項執法、集中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
6.組織開展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有關工作。組織開展交通法制宣傳和執法評議工作。
7.承擔職責范圍內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處置、維穩、生態環保監督檢查以及重大交通保障等工作。
8.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信息發布,配合做好信用交通建設。
9.受理交通運輸領域違法行為的舉報和投訴。
(二)機構設置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慈溪市交通運輸局部門決算包括:局本級(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決算、局屬事業單位決算。
納入慈溪市交通運輸局(匯總)2023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 慈溪市交通運輸局本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
2. 慈溪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
二、2023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詳見附表。
三、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入總計196014.13萬元,支出總計196014.13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各減少108946.45萬元,下降35.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建設類項目支出較2022年度有所減少,且基建建設項目根據工程項目的開展情況安排資金,上級補助年度之間存在差異也是收支年度之間存在差異的原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95874.10萬元;包括財政撥款收入195874.1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25209.2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170664.81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0.00萬元),占收入合計100.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91278.4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416.79萬元,占3.35%;項目支出184861.64萬元,占96.65%;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95916.30萬元,支出總計195916.30萬元,與2022年相比,各減少108946.45萬元,下降35.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建設類項目較2022年度有所減少,且基建建設項目根據工程項目的開展情況安排資金,上級補助年度之間存在差異也是收支年度之間存在差異的原因;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62796.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11.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預算追加2023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債券資金劃撥慈東工業發展公司4000萬元、2023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債券資金劃撥農墾場開發建設公司3000萬元、G228債券資金撥付慈通公司78000萬元、中橫線快速路二期債券資金撥付慈通公司50000萬元,另外,本部門基本建設項目根據項目進度安排和支付款項,部分工程項目根據實際工程進度調減了預算。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215.6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3.18%。與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90109.95萬元,下降-78.14%。主要原因是:前灣新區統籌資金按財政要求劃撥,本年度劃撥資金較2022年下降較多。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215.6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450.87萬元,占5.75%;國防(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公共安全(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教育(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科學技術(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07.92萬元,占2.81%;衛生健康(類)支出184.11萬元,占0.73%;節能環保(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城鄉社區(類)支出1436.56萬元,占5.70%;農林水(類)支出0.00萬元,占0.00%;交通運輸(類)支出20684.33萬元,占82.03%;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金融(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374.68萬元,占1.49%;住房保障(類)支出377.15萬元,占1.5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其他(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還本(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付息(類)支出0.00萬元,占0.00%。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0838.57萬元,支出決算為25215.6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門基本建設項目根據工程項目實際進度安排和支付資金,2023年G329舟魯線慈溪段(K192+663-K206+968)逐段及樟新路口路面提升工程等多個項目為上級補助資金撥付,另外,農村客運、出租汽車等油價補貼及新能源巡游出租車更新運營補助按實際撥付。其中: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3.79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預算追加公務用車購置費用。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1.07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預算追加執法設備、執法制服的采購費用等。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其他商貿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392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預算追加防疫專項補助經費等。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01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預算追加兩新組織黨組織工作經費等。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引進人才費用(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0萬元,完成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預算追加甬江引才工程第二期撥款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30.24萬元,支出決算為30.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89%,決算數與預算數基本持平。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169.92萬元,支出決算為168.7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32%,決算數與預算數基本持平。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00.15萬元,支出決算為285.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員退休且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變動。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49.38萬元,支出決算為142.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5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員退休且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變動。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0.49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預算追加去世退休干部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17.03萬元,支出決算為23.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7.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在職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增。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116.98萬元,支出決算為116.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85%,決算數與預算數基本持平。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年初預算為41.86萬元,支出決算為43.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在職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增。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436.56萬元,支出決算為1436.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1883.13萬元,支出決算為1931.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5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級基本人員支出較2023年預算編制時有所增加。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年初預算為1310.36萬元,支出決算為394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01.0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物業管理費預算調整,且基建建設工程項目根據實際工程進度支付資金,存在上年補助結余,如2022年養護工程經費、縣道公路橋梁隧道定期監測項目,故存在差異。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和運輸安全(項)。年初預算為47.5萬元,支出決算為41.9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8.3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第三方技術咨詢服務費用按實際出勤次數計費。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運輸管理(項)。年初預算為2347.93萬元,支出決算為2633.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1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人員經費預算319萬元用于工資薪金等費用的實際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其他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0875.19萬元,支出決算為11357.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4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門基本建設項目根據項目實際進度安排和支付款項,另外,2023年G329舟魯線慈溪段(K192+663-K206+968)逐段及樟新路口路面提升工程等多個項目為上級補助資金撥付。
交通運輸支出(類)車輛購置稅支出(款)車輛購置稅用于農村公路建設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66.5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預算追加慈通公司慈北農業產業園綜合開發配套基礎設施工程一期項目2023年車輛購置稅補助資金。
交通運輸支出(類)其他交通運輸支出(款)其他交通運輸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736萬元,支出決算為509.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9.3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農村客運、出租汽車等油價補貼及新能源巡游出租車更新運營補助按實際撥付。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規劃及管理(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74.68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預算追加寧波市域北部交通高質量一體化規劃研究設計服務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376.32萬元,支出決算為377.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22%,決算數與預算數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416.7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604.7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647.74萬元、津貼補貼186.93萬元、獎金1473.47萬元、績效工資1158.1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85.43萬元、職業年金繳費142.73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40.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43.91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46.96萬元、住房公積金377.1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745.93萬元、撫恤金29.29萬元、生活補助48.08萬元、醫療費補助61.87萬元、獎勵金0.05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6.8萬元。
公用經費812.0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34.96萬元、咨詢費1.05萬元、水費5.47萬元、電費72.31萬元、郵電費10.99萬元、物業管理費212.86萬元、差旅費4.56萬元、維修(護)費37.95萬元、租賃費0.64萬元、培訓費2.24萬元、公務接待費2.07萬元、勞務費1.3萬元、委托業務費14.97萬元、工會經費74.68萬元、福利費163.7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7.84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7.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7.38萬元、辦公設備購置1.77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7.79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6062.8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6.82%。與2022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3432.17萬元,下降12.37%。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設項目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度安排支付款項,是本年度與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存在差異的最主要原因。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6062.8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學技術(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節能環保(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城鄉社區(類)支出31062.81萬元,占18.71%;農林水(類)支出0.00萬元,占0.00%;交通運輸(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金融(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其他(類)支出135000.00萬元,占81.29%;債務付息(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0.00萬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41958.00萬元,支出決算為166062.8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95.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預算追加2023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債券資金劃撥慈東工業發展公司4000萬元、2023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債券資金劃撥農墾場開發建設公司3000萬元、G228債券資金撥付慈通公司78000萬元、中橫線快速路二期債券資金撥付慈通公司50000萬元,另外,本部門基本建設項目根據項目進度安排和支付款項,部分基建工程項目根據實際工程進度調減了預算。其中: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329萬元,支出決算為1992.8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9.8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設項目根據項目實際進度安排和支付款項,本年度東三環(北三環-南三環)兩側綜合整治提升工程、2022年G329舟魯線慈溪段(K158+294-K171+058)北幅及匝道路面提升工程及2023年G329舟魯線慈溪段(K192+663-K206+968)逐段及樟新路口路面提升工程3個項目根據實際工程進度調減預算1095.87萬元。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8529萬元,支出決算為28752.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4.6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設項目根據項目實際進度安排和支付款項,老滸溪線(楊梅大道至余姚界)改造提升工程等多個項目根據實際工程進度調減了預算,另外,勝路高架(橫河-余慈界段)工程第一期政府購買費本年度根據財政要求,實際支付資金小于預算數。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00萬元,支出決算為317.0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17.0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設項目根據項目實際進度安排和支付款項,329國道兩側強弱電補助調增預算210.18萬元。
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35000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預算追加2023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債券資金劃撥慈東工業發展公司4000萬元、2023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債券資金劃撥農墾場開發建設公司3000萬元、G228債券資金撥付慈通公司78000萬元、中橫線快速路二期債券資金撥付慈通公司50000萬元。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0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00%。
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00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國有資本經營(類)支出0.00萬元,占0.00%。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全年預算為162.10萬元,支出決算為126.25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77.88%,2023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門2023年度繼續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厲行節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按照定額安排預算,實際發生數較預算編制時有所減少也是“三公”經費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原因之一。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占0.00%,與2022年度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21.13萬元,占95.94%,與2022年度相比,增加23.04萬元,增長23.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購兩輛執法用車,另外本部門的車輛購置年限較長,維修費用逐年增加,經常發生大修支出;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5.13萬元,占4.06%,與2022年度相比,增加2.82萬元,增長122.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門與其他相關部門工作對接較多,公務接待活動較往年有所增加。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00%。全年使用財政撥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155.10萬元,支出決算為121.13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78.10%。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按照定額安排預算,實際發生數較預算有所減少。
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為25.00萬元,支出決算為23.76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完成全年預算的95.04%。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采購結余。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2輛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130.10萬元,支出決算為97.37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完成全年預算的74.84%。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按照定額安排預算,實際發生數較預算有所減少,未使用完畢。主要用于公務用車保有車輛及派駐本部門車輛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8輛。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為7.00萬元,支出決算為5.13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73.29%。國內公務接待51批次,累計47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及行業管理部門指導、檢查交通建設領域、運輸行業管理、安全生產、公路管理等工作,與兄弟縣市區行業業務交流、研討等支出。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門繼續厲行節約。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萬元,接待0批次,累計0人次。
其他國內公務接待支出5.13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及行業管理部門指導、檢查交通建設領域、運輸行業管理、安全生產、公路管理等工作,與兄弟縣市區行業業務交流、研討等支出。接待51批次,累計478人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3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年初預算數為652.45萬元,支出決算為653.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11%,決算數與預算數基本持平;比2022年度增加76.54萬元,增長13.27%,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本年度經批準新購2輛公務用車,另外,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有所增加。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3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923.8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0.1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873.7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29.3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9.7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87.12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94.91%;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89.18%。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慈溪市交通運輸局本級及所屬各單位共有車輛48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3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15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清掃用車和事業單位一般業務用車;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慈溪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對2023年度預算所有項目支出(包括涉密項目)開展績效自評,其中單位自評項目64個,涉及財政資金41886.65萬元,自評覆蓋率100%(以項目個數計算覆蓋率);部門評價項目2個,涉及財政資金2868萬元。
組織對本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試點,從評價情況來看,基本上完成年初設定的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
2.單位自評結果詳見“市級預算績效信息”專欄。
3.部門評價結果詳見“市級預算績效信息”專欄。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8.年初結轉和結余:指預算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1.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上繳上級支出:填列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3.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4.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填列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5.“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7.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技術研究與開發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費補助。
2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7.節能環保支出(類)其他節能環保支出(款)其他節能環保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節能環保方面的支出。
2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反映城鄉社區、防災減災、歷史名城規劃制定與管理方面的支出。
29.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級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30.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級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村飲水、環境、衛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3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級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縣級政府當年按規定用土地出讓收入向中央和省級政府交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支出。
3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設施(城市基礎設施配套)(項):反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橋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氣、供熱等公共基礎設施維護、建設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3.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支出(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4.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5.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支出(款)公路建設(項):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橋梁建設支出,公路客(貨)運站場建設支出。
36.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支出(款)公路養護(項):反映公路養護支出。
37.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支出(款)公路和運輸安全(項):反映公路和運輸安全支出。
38.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支出(款)公路運輸管理(項):反映公路運輸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39.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支出(款)航道維護(項):反映內河航道整治、維護方面的支出。
40.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支出(款)水路運輸管理支出(項):反映水路運輸管理方面的支出。
41.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支出(款)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專項支出(項):反映按《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安排的專項用于各地逐年有序解決已經取消的政府還貸二級收費公路債務償還、人員安置、養護管理和公路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42.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支出(款)其他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運輸方面的支出。
43.交通運輸支出(類)鐵路運輸支出(款)其他鐵路運輸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鐵路運輸方面的支出。
44.交通運輸支出(類)成品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對城市公交的補貼(項):反映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對城市公交的補貼。
45.交通運輸支出(類)成品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對農村道路客運的補貼(項):反映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對農村道路客運的補貼。
46.交通運輸支出(類)成品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對出租車的補貼支出(項):反映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對出租車的補貼。
47.交通運輸支出(類)車輛購置稅支出(款)車輛購置稅用于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反映車輛購置稅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48.交通運輸支出(類)車輛購置稅支出(款)車輛購置稅其他支出(項):反映車輛購置稅收入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4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5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51.其他支出(類)政府性基金(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項):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繳的收入安排的支出)。
52.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反映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53.抗疫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類)基礎設施建設(款)重大區域規劃基礎設施建設(項):反映抗疫特別國債資金安排的重大區域規劃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54.抗疫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類)抗疫相關支出(款)援企穩崗補貼(項):反映抗疫特別國債資金安排的落實援企穩崗政策相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