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5-187755
市發改局
文件解讀
其他
2025-04-01
2025-04-01
面向社會
2025年3月28日,《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慈溪市民政局關于核定公益性公墓收費標準的通知》(慈發改價〔2025〕1號,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發文,并將于2025年5月1日起實施,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公益性公墓價格管理,規范殯葬領域收費行為,減輕群眾喪葬負擔,促進殯葬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浙江省公墓管理辦法》、《浙江省定價目錄》、《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墓價格管理的通知》(浙價費〔2017〕60號)和《寧波市發改委寧波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殯葬領域部分服務收費項目的通知》(甬發改價格〔2025〕79號)等有關規定,我局會同市民政局在充分調研、認真研究的基礎上草擬形成《關于核定我市公益性公墓收費標準的通知(草案)》,經征求相關市級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網上公眾意見,并經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后,出臺我市公益性公墓收費標準。
二、政策制定的依據有哪些?
(一)《浙江省定價目錄》(2022版);
(二)《浙江省公墓管理辦法》;
(三)《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墓價格管理的通知》(浙價費〔2017〕60號);
(四)《寧波市發改委寧波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殯葬領域部分服務收費項目的通知》(甬發改價格〔2025〕79號)。
三、政策的執行范圍是什么?
《通知》適用于我市范圍內經民政部門按規定權限依法審核批準的具有公益性質的公墓、鄉村公益性墓地。
四、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一)公墓墓穴使用費
1.墓穴使用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普通生態墓(含單、雙穴)基準價為7000元/座;藝術生態墓(含單、雙穴)基準價為11000元/座。墓穴使用費可在基準價基礎上最高上浮5%,下浮不限。
(二)公墓基本服務收費和延伸服務收費
1.基本服務收費項目包括進(退)穴費、刻墓碑服務(墓碑刻字)費、相框(瓷像制作)費3項,具體項目說明及收費標準見下表。基本服務收費實行最高限價管理,公墓單位可根據運營成本等因素確定下浮幅度,幅度不限。
? ? ? ? ? ? ? ? ? ? ? ? ? ? ? ? 公益性公墓基本服務收費表
序號 | 收費項目 | 類型 | 收費標準 |
1 | 進(退)穴費 | 工藝骨灰墓位 | 200元/次 |
推行遺體火化前已建遺體墓 | 600元/次 | ||
2 | 刻墓碑服務 (墓碑刻字)費 | 首次刻字、描字 | 300元/座 |
3 | 相框(瓷像制作)費 | 黑白照瓷像 | 180元/張 |
彩色照瓷像 | 220元/張 |
2.以上標準已包含一個使用周期內15%預留維護經費,使用周期年限等按《浙江省公墓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3.公墓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延伸服務,延伸服務收費標準由公墓單位與喪戶協議約定。具體延伸服務收費項目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如何明確公益性公墓的具體收費標準?
(一)公墓經營單位應根據實際運營成本等情況,按照基準價格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確定墓穴使用費標準,經所屬鎮人民政府同意,報市民政局建設經營合規性審查和市發改局收費標準合理性審核后實施。
(二)對個別公益性公墓,確因墓區基礎設施配套費用等建設成本過高,其墓穴使用費可采取單獨核定方式,另行批復。
六、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解讀人:伍鈞鈞
聯系方式:0574-8959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