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慈溪市第三批歷史建筑分布圖
二、慈溪市第三批歷史建筑名單、分布及保護等級表
歷史建筑編號 | 名稱 | 地址 | 保護等級 | 歷史建筑編號 | 名稱 | 地址 | 保護等級 |
CX03001 | 葉氏崇敬堂 | 慈溪市觀海衛鎮鳴鶴雙湖村崇敬弄 1 號 | 重點保護 | CX03002 | 葉氏小五房 | 慈溪市觀海衛鎮鳴鶴雙湖村五房弄 1 號、2 號 | 一般保護 |
三、歷史建筑綜合評價和分級
3.1、特色價值評價表
序號 | 指標 | 指標分解 | 分值 | 得分 | |||
1 | 歷史價值 | 建造年代 | 明及以前 | 清及民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 | 80年代后 | |
2 | 1 | 0.5 | 0 | ||||
歷史名人歷史事件與場所認同感 | 重要歷史事件與名人 | 一般歷史事件與名人 | 無 | ||||
2 | 1 | 0 | |||||
2 | 藝術價值 | 格局規模 | 規模較大:多進院落或組合式布局建筑 | 規模適中:單進院落或獨立式院落 | |||
2 | 1 | ||||||
建筑風格與細部特征 | 風格鮮明、細部豐富 | 一般 | 無特色 | ||||
2 | 1 | 0 | |||||
3 | 科學價值 | 結構、材料與施工工藝 | 典型 | 有特色 | 一般 | ||
2 | 1 | 0 | |||||
注:(10~7分評價為特色價值較高;6~4分評價為特色價值一般;3~0分評價為特色價值較低。
當歷史名人或歷史事件對寧波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時,該建筑或場所的評價為特殊價值歷史建筑。)
3.2、保存與現狀評價表
序號 | 指標 | 指標分解 | 分值 | 得分 | |||
1 | 特色完好程度 | 平面格局 | 完整保留 | 院落搭建、改建導致院落格局或建筑平面部分已改變,但原院落格局或建筑平面仍可辨識 | 搭建、改建嚴重,原院落格局或建筑平面已難以辨識 | ||
3 | 2 | 1 | |||||
外立面 | 完整保留 | 僅門窗等構件被更換,立面形式仍保留 | 立面形式被改變或被覆蓋 | ||||
2 | 1 | 0 | |||||
細部及內部裝飾等 | 完整保留 | 部分保留 | 較少保留 | ||||
2 | 1 | 0 | |||||
2 | 建筑質量 | 完好 | 細部門窗破損、墻體裂縫等,不影響正常使用 | 墻體、樓板等主體結構損壞,影響正常使用 | 危房,已不能正常使用 | ||
3 | 2 | 1 | 0 | ||||
注:(10~7分評價為現狀保存較好;6~4分評價為現狀保存一般;3~0分評價為現狀保存較差。)
3.3、建筑保護分類表
現狀保存 特色價值 | 較好 | 一般 | 較差 |
較高 | 特殊保護 | 重點保護 | 一般保護 |
一般 | 重點保護 | 一般保護 | 一般保護 |
較低 | 一般保護 | - | - |
特殊 | 特殊保護 | 特殊保護 | 特殊保護 |
四、歷史建筑保護原則
保護原則:根據《寧波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結合綜合評價結果,將歷史建筑分為三級保護,即特殊保護、重點保護、一般保護。
特殊保護:對歷史文化價值高或者科學藝術價值高、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歷史建筑實行特殊保護。恢復建筑和院落完整布局;建筑立面應采用原材料局部修復;建筑本體破損或殘缺處應按原貌原工藝采用相同材料修繕,最大程度保留歷史建筑的歷史信息;結構體系應采用原材料更換破損構件。
重點保護:對歷史文化價值較高或者科學藝術價值較高、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歷史建筑實行重點保護。恢復建筑和院落主要布局;建筑立面采用原材料局部修復;建筑本體破損或殘缺處應按原貌采用相同材料修繕,即使用相同材料采用新工藝方法按原形態和式樣修繕;結構體系采用原材料更換破損構件,如破損程度嚴重可落架大修。
一般保護:對具有一定的歷史文化或者科學藝術價值的歷史建筑實行一般保護。可視具體情況確定保護對象,現狀保存較完整的部分可適當提高保護強度;恢復建筑和院落的重要空間,其余空間可根據再利用需要改變;建筑主要立面應采用原材料局部修復,其余立面可采用其他材料修復或根據再利用需要進行更改;建筑本體破損或殘缺處按原貌采用相同外觀材料修繕,即僅外觀保留原貌,內部可采用滿足現代隔熱保溫需求的現代材料;原結構體系若難以繼續使用可落架大修,采用其他結構形式修復。
五、歷史建筑保護措施
保護圖則明確歷史建筑保護范圍且滿足上位規劃內容;明確禁止建設空間并限制功能;保護歷史建筑外墻、隔墻;保護院落出入口、重要院落流線;歷史建筑外墻等主體構件按原貌采用相同材料修繕;特色要素修復及復建建筑按原貌相同材料修繕;明確歷史建筑使用功能的限制;建議輔助用房和建筑設備安置位置;建議市政管網接入位置;明確歷史建筑的強制性保護措施、引導性保護措施;明確其他保護內容(如:防火、防雷、防白蟻等)。
1、防雷保護:保護建筑屋頂增設防雷措施。
2、防火保護:保護建筑的開發利用和消防安全布局應合理,重新梳理內部電線及線路。
2.1、建議將消防安全的危險源搬遷,消除安全隱患。
2.2、保護建筑及周邊建筑物的開發利用要考慮其功能特點,不應增加新的危險源(禁止用作倉儲、工業等消防隱患大的功能)。
2.3、建議對可燃性建筑構件進行處理,提高建筑自身整體的耐火等級;
2.4、建議在保護建筑室內外增加滅火器具(如干粉滅火劑)。
3、白蟻防治:由專業人員進行白蟻防治處理措施。
4、固體廢棄物防治:垃圾定點堆放,統一收集,及時清運、處置到垃圾站再集中處理。
5、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議將傳統個人建筑變更為公共建筑,有利于政府能加大力度進行監管、保護歷史建筑。
6、歷史建筑保護范圍內建議相關部門禁止個人建房的審批,同時保護范圍的任何拆除和新建都需進行審批。
7、歷史建筑周邊的改擴建,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控制周邊的建筑風貌、建筑高度。
8、建議當地政府部門將存在居住安全隱患的歷史建筑納入“危房”進行登記備案,再后期進行重點修建。
按照陽光規劃的要求,現對該保護圖則予以公示,希望廣大市民提出寶貴意見。
公示時間:2025年3月31日起30天內
聯系電話:63029045
電子郵件:cxczjgzx2015@163.com
聯系地址:慈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慈溪市三北大街458號)
聯系人: 盛先生 龔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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