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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30282MJ9076369B/2025-186632
市農合聯執委會(市供銷社)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財政
2025-02-25
2025-02-26
面向社會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二、2025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三、2025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四、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七、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九、2025年國有資產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本占有使用情況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第三部分 名稱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機關運行經費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三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和推進全市供銷合作事業發展和“三位一體”農合聯建設,指導全市供銷社開展鄉村振興、農業農村現代化和共同富裕相關服務工作。
(二)負責研究制定全市供銷社和農合聯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服務全市供銷社改革發展,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三)規范發展社有企業,履行社有資產運營指導和監督管理職責,堅持社有資產為農服務屬性,確保社有企業為農服務方向,落實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安全責任。
(四)根據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指導全市供銷社承擔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務事項和其他工作任務。
(五)推進供銷社法治建設,指導全市供銷社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研究提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行業發展的政策法規意見建議,維護全市供銷社的合法權益。
(六)指導全市供銷社開展農業生產經營服務、城鄉消費品流通服務、農村合作金融服務等業務活動,領辦或參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好供銷人才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有關涉農社團履行為農服務職責。
(七)承擔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理事會執行委員會職責。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慈溪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部門預算只包含一家本級單位預算,因此所屬單位預算不再另行公開。
本單位包含辦公室、財務管理科、資產管理科、合作指導科、生產服務科、監事會辦公室等內設機構。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5年收支總預算737.7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商業服務業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5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收入預算737.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49.47萬元,下降6.28%,主要是:人員經費。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37.70萬元,占100.00%。
三、2025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支出預算737.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49.47萬元,下降6.28%,主要是:人員經費。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25.2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26.7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527.0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58.74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722.70萬元,項目支出15.00萬元。
四、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737.70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37.7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25.2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26.7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527.0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58.74萬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37.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787.17萬元減少49.47萬元,減少6.29%,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一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25.24萬元,占16.97%;衛生健康支出(類)26.70萬元,占3.6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527.02萬元,占71.44%;住房保障支出(類)58.74萬元,占7.9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37.4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3.51萬元,增長10.34%,主要原因是:支出標準增加。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58.53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3.50萬元,增長6.35%,主要原因是:在職員工減少一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9.2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0.70萬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繳費基數增加。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68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6.0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0.14萬元,增長2.38%,主要原因是:繳費基數增加。
6.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行政運行(項)512.0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3.16萬元,增長2.64%,主要原因是:試用期一人轉正。
7.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項)15.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70.00萬元,下降82.35%,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農博會預算。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58.7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09萬元,增長3.69%,主要原因是:繳費基數增加。
六、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22.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22.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0萬元,本部門沒有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公用經費。
七、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本部門2025年因公出國(境)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本部門2025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部門2025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本部門2025年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九、2025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5年本部門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較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是未安排財政預算。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部門沒有車輛及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本部門2025年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5年對本部門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部門預算項目0個,項目支出預算資金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2.商業流通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項):指反映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中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