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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005R/2024-138938
逍林鎮
主動公開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2024-02-04
2024-02-04
面向社會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二、2024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三、2024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四、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七、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九、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本占有使用情況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第三部分 名稱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機關運行經費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黨委政府和本級黨代會、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
2、強化鎮黨委對基層工作的全面領導。加強鎮、村(社區)黨的政治建設、黨組織建設、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黨風廉政建設。
3、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深入推進區域化黨建,推進村(社區)黨建與單位黨建、行業黨建、區域化黨建互聯互動,統籌抓好轄區內新領域新業態新群體黨建工作。
4、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
5、貫徹黨的農村政策,指導農村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為轄區企業提供良好的服務,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推進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加強農業和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6、組織實施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落實轄區內的人力社保、醫保、民政、文化、教育、體育、衛生健康、政務服務等公共服務領域相關政策,維護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等合法權益。
7、負責轄區內精神文明建設,組織群眾性文化、體育、科普等各類活動,開展法治宣傳和社會公德教育,推動社區公益事業發展。
8、組織實施、綜合協調轄區內村鎮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等工作。統籌協調區域內相關力量,協助做好監督檢查等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9、負責轄區內經濟社會發展和村鎮建設等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組織基礎設施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改善群眾生活環境。
10、承擔轄區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設、公共安全等相關工作。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化解矛盾糾紛,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負責流動人口管理服務。落實屬地化管理責任,負責本轄區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人民防空、勞動保障和出租房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應急處置救援、綜合防災減災救災等工作。
11、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負責本轄區的征地拆遷工作,協助園區做好開發建設工作,協助其他職能部門做好城鎮建設、房產管理和土地使用等工作。
12、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群眾等社會力量參與治理,整合區域內各種社會力量為村(社區)發展服務。
13、加強鎮級財政監督、管理,按計劃組織、管理鎮財政收支。加強對各類經濟主體示范引導,做好統計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和政府采購監管。負責所屬村(社區)和經濟組織財務、會計的指導、監管和審計工作。負責對集體資產管理的監督、指導服務和權益維護等工作。
14、負責組織開展、指導監督、統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逍林鎮人民政府包括:鎮政府本級、慈溪市逍林初級中學、慈溪市逍林鎮成人中等文化技術學校、慈溪市逍林鎮中心小學、慈溪市逍林鎮鎮東小學、慈溪市逍林鎮鎮西學校、慈溪市逍林鎮天一小學、慈溪市逍林鎮實驗幼兒園。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4年收支總預算19869.67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農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4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收入預算19869.6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869.10萬元,占94.97%;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000.00萬元,占5.03%;上年結轉收入0.57萬元,占0.00%。
三、2024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支出預算19869.67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946.97萬元、公共安全支出(類)1116.28萬元、教育支出(類)11097.37萬元、科學技術支出(類)447.0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57.6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651.5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410.5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1185.14萬元、農林水支出(類)841.5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915.62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3426.73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071.92萬元,項目支出5371.02萬元。
四、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9869.67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869.1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撥款收入1000.00萬元、上年結轉0.5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946.97萬元、公共安全支出(類)1116.28萬元、教育支出(類)11097.37萬元、科學技術支出(類)447.0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57.6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651.5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410.5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1185.14萬元、農林水支出(類)841.5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915.62萬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8869.6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27500.21萬元減少8630.54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等項目的支出減少及2024年年初預算數未包括上級補助。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946.97萬元,占15.61%;公共安全支出(類)1116.28萬元,占5.91%;教育支出(類)11097.37萬元,占58.81%;科學技術支出(類)447.00萬元,占2.3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57.60萬元,占1.3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651.58萬元,占3.45%;衛生健康支出(類)410.57萬元,占2.17%;城鄉社區支出(類)185.14萬元,占0.98%;農林水支出(類)841.54萬元,占4.45%;住房保障支出(類)915.62萬元,占4.9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121.91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414.21萬元,增長24.26%,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7.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3.53萬元,增長101.73%,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增加。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12.3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56.87萬元,下降21.12%,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工資調整。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449.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413.19萬元,增長1153.84%,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增加。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150.7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0.39萬元,下降11.92%,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工資調整。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6.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23.85萬元,下降97.39%,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數未包括上級補助。
7.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事業運行(項)268.78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9.90萬元,下降12.93%,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工資調整。
8.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642.5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665.36萬元,下降50.87%,主要原因是:一般性項目壓減及年初預算數未包括上級補助。
9.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205.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39.54萬元,下降40.50%,主要原因是:一般性項目壓減及年初預算數未包括上級補助。
10.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2472.73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656.67萬元,下降20.98%,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括上級補助。
11.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小學教育(項)5051.8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544.32萬元,下降9.73%,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項目經費減少。
12.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項)3286.9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94.74萬元,下降10.72%,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項目經費減少。
13.教育支出(類)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項)285.8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6.56萬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減少。
14.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項)447.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40.94萬元,下降35.02%,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減少。
1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257.6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529.56萬元,下降67.27%,主要原因是:本年有其他資金安排。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60.2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69萬元,增長4.68%,主要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員增加。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44.6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9.65萬元,下降17.77%,主要原因是:事業退休人員減少。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95.4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5.18萬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社保基數調整。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97.7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58萬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社保基數調整。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項)5.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57.45萬元,下降91.99%,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括上級補助。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養老服務(項)111.5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81.62萬元,下降71.64%,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括上級補助。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27.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0.80萬元,下降43.51%,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括上級補助。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最低生活保障(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項)40.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89.34萬元,下降87.85%,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括上級補助。
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70.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0.33萬元,下降12.86%,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括上級補助。
25.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鄉鎮衛生院(項)225.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656.67萬元,下降74.48%,主要原因是:2024年起衛生院人員經費補助直接由上級支付。
26.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75.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72.38萬元,下降49.11%,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括上級補助。
27.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4.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574.57萬元,下降99.31%,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年初預算未包括上級補助。
2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44.2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4.32萬元,增長10.83%,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醫保基數調整。
2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38.51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66萬元,下降8.68%,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醫保基數調整。
3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3.84萬元,與上年持平。
3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135.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62.03萬元,下降66.00%,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調整。
3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0.5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0.82萬元,下降58.69%,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括上級補助。
3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49.5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8.33萬元,下降43.61%,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工資調整。
34.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281.5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9.17萬元,下降6.37%,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工資調整。
35.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項)560.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423.56萬元,下降43.06%,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括上級補助。
3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915.6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3.81萬元,增長1.53%,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公積金基數調整。
六、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4498.6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3426.7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1071.9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54.0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9.4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本部門2024年因公出國(境)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4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33.00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接待上級部門及兄弟單位來客調研、業務交流等。2024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部門2024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比上年下降10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更新一輛執法用車。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21.00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保有車輛和派駐車輛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24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本部門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10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122.35萬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括上級補助。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1000.00萬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 1000.00萬元,主要用于轄區內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其他專項補充。
九、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本部門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06.96萬元,較上年預算數增加28.73萬元,增長10.33%。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39.9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51.0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88.87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3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3輛,行政執法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7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0輛。本部門沒有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本部門2024年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4年對本部門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部門預算項目138個,項目支出預算資金5370.45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0.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11.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2.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13.公安(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4.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5.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6.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指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組織等舉辦的幼兒園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7.普通教育(款)小學教育(項):指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小學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組織等舉辦的小學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8.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項):指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組織等舉辦的初中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9.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項):指反映各部門舉辦各類成人中等教育的支出。
20.技術研究與開發(款)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技術研究與開發方面的支出。
21.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2.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3.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4.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5.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26.撫恤(款)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項):指反映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鄉復員軍人、按規定辦理帶病回鄉手續的退伍軍人、符合領取定期生活補助條件的“兩參”人員生活補助。
27.社會福利(款)養老服務(項):指反映財政在養老服務方面的補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服務的支出,對養老服務機構的運營、建設補助支出等,不包括對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補助支出。
28.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殘疾人事業方面的支出。
29.最低生活保障(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項):指反映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0.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指反映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
31.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鄉鎮衛生院(項):指反映用于鄉鎮衛生院的支出。
32.公共衛生(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指反映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
33.計劃生育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34.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35.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36.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37.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指反映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8.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39.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指反映城鄉社區、防災減災、歷史名城規劃制定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0.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用于農業事業單位基本支出,事業單位設施、系統運行與資產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41.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項):指反映農村稅費改革后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支出。
4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4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縣級政府當年按規定用土地出讓收入向中央和省級政府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