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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89773/2024-139005
附海鎮
主動公開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2024-02-04
2024-02-04
面向社會
一、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及本級黨代會、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制定并組織實施轄區內有關管理規定,加強農村黨組織建設和基層政權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2、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黨員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做好黨員的管理、發展工作,逐步改善黨員隊伍結構,提高黨員素質,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
3、負責轄區內經濟社會發展和村鎮建設等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組織村鎮基礎設施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改善群眾生活環境;負責轄區內環境質量,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
4、組織實施經濟、科技發展計劃,培育發展市場主體;負責招商引資、人才引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及涉外經濟活動;負責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等工作。
5、指導農村經濟發展,加快農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組織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促進農民增收,全面推進新農村建設。
6、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負責轄區內的規劃管理、城鎮管理、房產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讓)、拆遷和開發等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7、負責轄區內教育、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民政事務、救災救助、就業創業、人力資源開發服務、城鄉勞動力培訓、社會保險(障)、勞動關系調整等工作;負責轄區內精神文明建設,組織群眾性文化、體育和各類教育活動,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負責環境衛生管理,美化城鄉環境。
8、負責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信訪和矛盾糾紛調解、社區矯正、禁毒、反邪教、幫教安置等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詢、服務等工作,負責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保護老人、婦女、兒童、殘疾人合法權益,保障轄區內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9、編制并執行財政預決算計劃;統籌各項收支管理,加強財源建設;負責國有資產和政府采購監管;負責所屬村(社區)和經濟組織財務、會計的指導、監管和審計工作。
10、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指導村(社區)工作,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11、負責統一協調、按權限管理市級有關職能部門派駐在本轄區的機構及工作人員。
12、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綜合信息指揮室,黨建綜合辦公室,發展服務辦公室,平安法治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城鎮建設辦公室,農業農村辦公室。
一、2024年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2024年收支總預算6162.08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公共安全支出(類)、科學技術支出(類)、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衛生健康支出(類)、城鄉社區支出(類)、農林水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類)、其他支出(類)。
二、2024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2024年收入預算6162.0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100.96萬元,占99.01%;上年結轉61.12萬元,占0.99%。
三、2024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2024年支出預算6162.08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3087.68萬元、公共安全支出(類)652.2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類)65.0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363.9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20.8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659.2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169.54萬元、農林水支出(類)547.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92.83萬元、其他支出(類)3.00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785.53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52.4萬元,項目支出3124.15萬元。
四、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6162.08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100.96萬元,上年結轉61.12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3087.68萬元、公共安全支出(類)652.2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類)65.0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363.9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20.8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659.2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169.54萬元、農林水支出(類)547.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92.83萬元、其他支出(類)3.00萬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159.08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7074.36萬元減少915.28萬元,主要是年初預算未包括部分上級補助。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3087.68萬元,占50.13%;公共安全支出(類)652.20萬元,占10.59%;科學技術支出(類)65.00萬元,占1.0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363.92萬元,占5.9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20.87萬元,占6.83%;衛生健康支出(類)659.22萬元,占10.7%;城鄉社區支出(類)169.54萬元,占2.75%;農林水支出(類)547.82萬元,占8.89%;住房保障支出(類)192.83萬元,占3.13%。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其他人大事務支出(項)18.0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11.33萬元,增長169.86%,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大相關事務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651.64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82.36萬元,增長5.25%,主要原因是人員新增。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1231.0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1231萬元,主要原因是有專項安排。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187.04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19.31萬元,下降9.36%,主要原因是有事業退休人員。
5.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事業運行(項)29.89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2.24萬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事務支出減少。
6.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277.63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35.95萬元,增長14.87%,主要原因是有專項安排。
7.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344.68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234.68萬元,增長212.21%,主要原因是有專項安排。
8.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65.0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1.54萬元,增長2.43%,主要原因是科學技術支出增加。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174.81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54.94萬元,下降23.91%,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含上級補助。
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0.11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2.58萬元,下降95.84%,主要原因是安排其他科目支出。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189.0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72.62萬元,增加62.40%,主要原因是有專項安排。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4.48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3.03萬元,增長14.13%,主要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員增加。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30.24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1.53萬元,增長5.33%,主要原因是事業退休人員增加。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52.43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0.79萬元,下降0.52%,主要原因是保險基數調整。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76.22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0.40萬元,下降0.52%,主要原因是保險基數調整。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14.0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基本持平。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農村生活救助(項)30.0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1.15萬元,增長16.05%,主要原因是低保支出增加。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93.5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93.53萬元,主要原因是有專項安排。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支出(項)104.31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7.21萬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數沒有包括上級補助收入。
20.衛生健康支出(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項)135.52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178.29萬元,下降56.81%,主要原因是補助程序變更,由衛生局直接撥付給鄉鎮衛生院。
21.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43.93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43.13萬元,下降49.54%,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數沒有包括上級補助收入。
22.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項)4.04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32.70萬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數沒有包括上級補助收入。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2.0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292萬元,下降99.32%,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數沒有包括上級補助收入。
2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36.82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3.06萬元,增長9.06%,主要原因是保險基數調整和人員變動。
2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8.83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2.02萬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保險基數調整和人員變動。
2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18.0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2.26萬元,下降11.15%,主要原因是基數調整和人員變動。
27.衛生健康支出(類)中醫藥事業(款)其他中醫藥事務支出(項)35.77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35.77萬元,主要原因是有專項安排。
28.衛生健康支出(類)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250.0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25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有專項安排。
2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0.42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0.68萬元,下降61.99%,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含上級補助。
30.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169.12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13.03萬元,下降7.15%,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含上級補助。
31.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161.27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41.98萬元,下降20.65%,主要原因是工資結構改革。
32.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業生產發展(項)6.55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16.82萬元,下降71.97%,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包含上級補助。
3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耕地建設與利用(項)47.0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47.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有專項安排。
34.農林水支出(類)其他農林水支出(款)其他農林水支出(項)333.0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64.96萬元,增長24.24%,主要原因是有專項安排。
3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92.83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加0.75萬元,增長0.39%,主要原因是公積金基數調整。
六、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037.9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785.5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252.4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30.20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2024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4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9.0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及兄弟單位來客調研、業務交流等。與上年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2024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11.20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與上年持平。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3.00萬元,比2023年執行數減少177.00萬元。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其他支出(類)3.00萬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其它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項)3.00萬元,主要用于社會救助工作項目的支出。
九、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本部門2024年機關運行財政撥款預算252.40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4.7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0.1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4.6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0輛。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沒有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沒有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2024年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4年慈溪市附海鎮人民政府本級所有項目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撥款預算4665萬元,項目11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人大事務(款)其他人大事務支出(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人大事務方面相關的支出。
8.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指反映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方面相關的支出。
9.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1.公安(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2.公安(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4.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指反映其他科學技術支出中除以上各項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5.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指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16.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17.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1.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款)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項):指反映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
22.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農村生活救助(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福利方面的支出。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反映有關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24.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5.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款)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出。
26.公共衛生(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指反映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
27.公共衛生(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項):指反映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支出。
28.計劃生育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9.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3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3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32.中醫藥事業(款)其他中醫藥事務(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有關于中醫藥事業的補助經費。
33.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指反映有關于其他衛生健康的有關經費。
34.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指反映城鄉社區、防災減災、制定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5.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反映城鄉社區、防災減災、歷史名城規劃制定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6.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用于農業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37.農業農村(款)農業生產發展(項):指反映用于農業對社會農業生產發展等方面的支出。
38.農業農村(款)耕地建設與利用(項):指反映用于農村耕地規劃與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9.其他農林水支出(款)其他農林水支出(項):指反映除化解債務支出以外其他用于農林水方面的支出。
40.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 積金。
4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項):指反映社會救助工作項目的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