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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30282MJ9076369B/2024-139295
市農合聯執委會(市供銷社)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財政
2024-02-20
2024-02-20
面向社會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二、2024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三、2024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四、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七、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九、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本占有使用情況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第三部分 名稱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機關運行經費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有關“三農”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供銷合作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戰略和規劃。
2.組織發展農合聯會員,構建具有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服務功能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綜合平臺;負責農合聯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各類會議籌備工作,執行農合聯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作出的各項決議和決策。
3.負責研究制定全市農業產銷發展規劃;做好農產品購銷工作,引導農合聯會員加強合作與聯合,發展農產品加工貯運包裝、品牌營銷、電子商務、展示展銷、農批市場等服務;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綜合開發等工作。
4.負責農民合作金融體系建設;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探索組建資金互助會、保險互助會等,負責相關前期資格審查;負責農民資金互助會的運行管理、資金余缺調劑、風險防范救助、資金保值增值等工作;協調做好政策性涉農保險等相關商業保險代理業務。
5.負責生產合作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綜合服務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構建農村新型合作服務平臺;承接涉農部門轉移的為農服務職能,分步組織實施農業技術推廣、種子種苗供應、農機服務、信息發布、信用擔保等農業公共服務職責。
6.負責農合聯會員的指導、管理和服務,培育發展各類新型農業市場經營主體;健全完善農業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等現代流通網絡建設。
7.維護供銷合作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及其社員(會員)的合法權益;負責社有資產、農民合作基金的管理,確保資產保值和增值。
8.受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防汛救災物資等商品的儲備,行使可再生資源行業管理職能。
9.負責政府相關扶持項目申報、補貼測算、審核、發放、評估、監督等工作。
10.負責鎮級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和會員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政策咨詢等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本單位包含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慈溪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部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慈溪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部門預算只包含一家本級單位預算,因此所屬單位預算不再另行公開本單位包含辦公室、財務審計部、合作經濟發展部、產銷經營合作部、生產技術服務部、信用保險合作部等內設機構。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4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4年收支總預算684.98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商業服務業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4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收入預算684.9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84.98萬元,占100.00%。
三、2024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支出預算684.98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22.6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25.94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481.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55.05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684.98萬元。
四、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684.98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84.98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22.6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25.94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481.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55.05萬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84.98萬元,比上年執行數805.44萬元減少120.46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22.63萬元,占17.90%;衛生健康支出(類)25.94萬元,占3.78%;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481.36萬元,占70.27%;住房保障支出(類)55.05萬元,占8.0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37.4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88萬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減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56.7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84萬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8.4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02萬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06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0.29萬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5.88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0.06萬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
6.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行政運行(項)481.36萬元,與上年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55.0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30萬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
六、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84.9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84.9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0萬元,本部門沒有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公用經費。
七、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本部門2024年因公出國(境)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本部門2024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部門2024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本部門2024年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九、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本部門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較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部門沒有車輛及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本部門2024年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4年對本部門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部門預算項目0個,項目支出預算資金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2.商業流通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