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3985L/2024-185775
市商務局
主動公開
文件解讀
縣級政策
商貿、海關、旅游/其他
2024-12-05
2024-12-05
面向社會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推進慈溪市消費幫扶工作,鼓勵我市各類經營主體和個人積極采購對口地區特色農產品,通過消費幫扶幫助對口地區脫貧戶持續增收不返貧,助推當地鄉村振興工作,特制訂本獎勵扶持政策。
二、制定依據
根據《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消費幫扶實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慈政辦發〔2023〕79號)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內容
對慈溪市內各類經營主體當年度采購涼山州寧波市對口的10個縣、西昌市、常山縣、蚌埠市、黃岡市、延邊州等地農特產品的,按采購額度分別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對本市企業在各大電商平臺開展寧波市對口涼山州各縣特色農產品專題促銷活動的,按平臺費給予一定比例獎勵。
(一) 申報范圍
申報對象:采購補助申報對象為注冊在慈溪市范圍內的各類經營主體;電商補短板幫扶補助申報對象為注冊在慈溪市范圍內的電子商務企業、納入2024年寧波市消費幫扶企業名錄的慈溪市企業。
(二)時間認定
本實施政策要求的所有數據統計期限為2024年1月1日— 2024年11月30日。申報時間為2025年1月初至當月中旬。
(三)補助標準
1.對當年度采購涼山州布拖縣農特產品的,按采購額150萬元(含)以下、150萬元-350萬元(含)、350萬元-550萬元(含)、55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采購額3%、4%、5%、6%的補助;
2.對當年度采購涼山州除布拖縣外寧波市對口的其他10個縣、西昌市等地農特產品的,按采購額150萬元(含)以下、150萬元-350萬元(含)、350萬元-550萬元(含)、55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采購額1%、2%、3%、4%的補助;
3.對當年度采購常山縣農特產品的,按采購額100萬元(含)以下、100萬元-200萬元(含)、200-400萬元(含)、4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采購額1%、1.5%、2%、3%的補助;
4.對當年度采購蚌埠市、黃岡市、延邊州等地農特產品的,按采購額50萬元(含)以下、50萬元-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采購額2%、3%、4%的補助。
(四)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分為共性材料和專項材料兩部分,共性材料包括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非企業單位可提交由相關部門發放的登記證書復印件)和《2024年慈溪市消費幫扶獎勵扶持資金申報表》。
專項材料要求:
(1)采購獎勵:1.2024年慈溪市消費幫扶采購憑證匯總表(紙質和電子稿均需報送);2.采購協議或采購合同;3.采購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付款給個人的,需提供由稅務局代開的發票及對方身份證復印件)。
(2)電商補短板獎勵:1.支付電商平臺費用的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2.促銷專題頁面截圖及后臺成交數據截圖;3.活動情況總結。
四、適用范圍
適用于慈溪市,不包括杭州灣地區。
五、新舊政策差異
與上年相比,今年政策作了如下調整變化:
1.補助標準變化:對涼山州各縣和布拖縣提高了采購額和降低了補助標準。其中對采購涼山州除布拖縣以外寧波市對口的其他10個縣、西昌市等地農特產品的采購額和補貼標準由原來的“采購額100萬元(含)以下、100萬元-200萬元(含)、200萬元-300萬元(含)、300萬元-400萬元(含)、4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采購額1%、2%、3%、4%、5%的補助”調整為“采購額150萬元(含)以下、150萬元-350萬元(含)、350萬元-550萬元(含)、55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采購額1%、2%、3%、4%的補助”。對采購布拖縣采購額和補貼標準由原來的“采購額100萬元(含)以下、100萬元-200萬元(含)、200萬元-300萬元(含)、300萬元-400萬元(含)、400萬元-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采購額3%、4%、5%、6%、7%、8%的補助”調整為“采購額150萬元(含)以下、150萬元-350萬元(含)、350萬元-550萬元(含)、55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采購額3%、4%、5%、6%的補助”。2.提供的材料變化。在采購補貼要求提供的專項材料中增加“采購協議或采購合同”。
六、解讀單位和解讀人
慈溪市商務局消費促進科 褚宏峰 0574-63968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