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4-182655
市民政局
主動公開
文件解讀
縣級政策
民政、扶貧、救災/其他
2024-11-29
2024-11-29
面向社會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激發養老護理員積極性和主動性,推進養老護理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近年來,省、寧波市相繼出臺政策文件,對推進養老護理員相關工作進行部署,將養老護理人才隊伍建設作為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內容。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統一部署,我市聚焦養老護理人才隊伍建設實際,會同財政部門積極溝通協商,以提升和規范養老護理員相關待遇水平為主旨,市民政局牽頭制定本方案,切實加快推動我市養老護理員專業隊伍建設。
二、制定依據
該文件依據《關于印發<寧波市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補助辦法>的通知》(甬民發〔202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養老護理人才隊伍工作發展實際制定。
三、主要內容
《辦法》正文共分為四部分,具體包括補助對象、補助標準、補助程序和經費保障、相關要求。
第一部分,補助對象。明確補助對象為在本市登記法人并經民政部門備案或審核確認的養老服務機構中實際從事養老護理服務與管理人員(行政、事業編制人員以及財務、廚師、門衛等與養老護理無關的除外),且需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協議)或勞務派遣協議,取得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并登記入系統,按要求完成養老護理員繼續教育、服務記錄,未發生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
第二部分,補助標準。明確符合補助條件的養老護理員,按照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不同等級分別給予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200元的特殊崗位津貼。
第三部分,補助程序和經費保障。明確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的申請流程、申請材料,確定補助資金分擔比例,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第四部分,相關要求。明確加強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發放工作的日常審核、監督管理,確保補助發放公開公平公正、資金使用合法合理合規。
四、適用對象
適用于全市范圍符合條件的養老護理員。
五、專有名詞解釋
1.養老護理員:指在本市登記法人并經民政部門備案或審核確認的養老服務機構中實際從事養老護理服務與管理人員(行政、事業編制人員以及財務、廚師、門衛等與養老護理無關的除外)。
2.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符合補助條件的養老護理員,可按照不同的等級享受崗位補助津貼,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分別給予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200元的特殊崗位津貼。
六、實施時間
本辦法從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
七、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解讀單位:市民政局
解讀人:胡億文、陳璐
聯系方式:0574-6301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