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4-181448
市發改局
主動公開
文件解讀
縣級政策
國土資源、能源/其他
2024-10-24
2024-10-24
面向社會
一、制定背景
為推動全社會節約能源,提高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效率,有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扎實推進我市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做好節能降耗工作,鼓勵企業加大節能改造投資力度,根據《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慈溪市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通知》(慈政辦發〔2024〕40號)等文件精神,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市財政局研究制定了該實施細則。
二、制定依據
(一)寧波市節約能源條例
(二)《寧波市節能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甬能源節能〔2019〕140號)
(三)《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慈溪市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通知》(慈政辦發〔2024〕40號)
三、政策主要內容
政策主要內容分別是申報范圍、獎勵(補助)標準、申報和審核兌現程序和有關否決和差別化政策。
(一)申報范圍及獎勵(補助)標準
1.節能改造項目獎勵
(1)獎勵對象:本市2024年當年實施完成的節能改造項目的企業(單位)和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服務機構,項目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年綜合節能量達到70噸標煤以上,符合寧波市節能技術導向要求。
(2)獎勵標準:按項目的年節能量給予300元/噸的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且獎勵總額不超過投資額的30%。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對項目實施企業和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分別按25%和75%獎勵。
2.分布式光伏補助獎勵
(1)獎勵對象:通過相關部門驗收并于2024年投入發電運行、裝機容量0.1M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項目的投資方。 (2)獎勵標準:給予不高于0.1元/瓦的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寧波市級及以上節能企業獎勵
(1)獎勵對象:2024年度被評為寧波市級及以上的節能企業。
(2)獎勵標準:給予不高于5萬元/家的獎勵。
(二)申報、審核和兌現
明確申報和審核程序。明確兌現流程。
(三)有關否決和差別化政策
有關否決和差別化政策參照執行《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慈溪市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通知》文件(慈政辦發〔2024〕40號)。
四、適用對象
本政策主要適用對象為:符合節能降耗獎勵補助申報條件的企業。
五、新舊政策差異
與2023年節能降耗政策相比,2024年的政策保持一致和延續。
六、適用期限
本實施細則的實施期限與慈政辦發〔2024〕40號文件一致。
七、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解讀人:徐立科
聯系方式:0574-89591833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