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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室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財政
2022-03-01
2022-03-01
面向社會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部門預算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意見。
2.承擔政府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審查、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及市政府法律顧問事務工作等職責,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務公開工作。
3.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市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4.負責市政府會議、調查研究、協調工作的組織和落實。
5.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落實市政府文件、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
6.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7.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8.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外事工作的決策部署,歸口管理全市外事工作。
9.承擔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10.承擔牽頭落實上級口岸辦相關工作的職責。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部門預算只包含一家本級單位預算,因此所屬單位預算不再另行公開。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2年收支總預算3772.71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科學技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收入預算3772.7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22.71萬元,占85.43%;其它收入550萬元,占14.57%。
三、2022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支出預算3772.71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683.33萬元、科學技術支出(類)299.2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53.0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68.2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468.8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489.43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25.26萬元,項目支出1058.02萬元。
四、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3222.71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收入3222.71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133.33萬元、科學技術支出(類)299.2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53.0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68.2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468.8萬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222.71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80.83萬元,主要是2021年有項目追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133.33萬元,占66.22%;科學技術支出(類)299.24萬元,占9.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53.07萬元,占7.85%;衛生健康支出(類)68.27萬元,占2.11%;住房保障支出(類)468.8萬元,占14.5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924.55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28.00萬元,增長1.48%,主要是2022年人員增加。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208.78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316.86萬元,下降60.28%,主要是2021年項目執行數有追加。
3.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項)299.24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98.45萬元,增長196.89%,主要是2022年大數據服務中心預算項目增加。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5.92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2.81萬元,下降9.78%,主要是2021年經費有結余。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51.43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5.23萬元,增長3.58%,主要是2022年人員增加。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75.72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38.99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0.44萬元,增長1.14%,主要是2022年人員增加。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12.82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4.40萬元,增長52.26%,主要是2022年人員增加。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16.46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7.60萬元,下降31.59%,主要是2021年經費有結余。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468.8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238.00萬元,增長103.12%,主要是2021年住房公積金補貼科目分開的。
六、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714.6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489.4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225.26萬元,主要包括: 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說明
本部門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67.9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本部門2022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預算50.00萬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學術交流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50.00萬元。主要用于市四套班子領導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本部門2022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8.3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及兄弟縣(市、區)來慈考察調研等支出。與上年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部門2022年沒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公務用車購置費用。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本部門2022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9.60萬元,主要用于派駐公務用車所需的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22年比上年預算數增長50.00%,主要是大數據服務中心派駐車輛增加一輛。。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8.1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3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3.8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2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2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3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2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主要為。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2年本部門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3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750.62萬元;其中納入績效評價項目0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指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技術研究與開發(款)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技術研究與開發方面的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障費支出。。
12.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障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3.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4.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5.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6.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