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98R/2020-95401
市水利局
主動公開
機構概況
綜合政務/機構編制
2020-07-13
2020-07-13
面向社會
| 機構名稱: | 慈溪市水利局 |
| 機構設置: | (一)擬訂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和發展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范性文件。組織編制和指導實施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綜合規劃、防洪規劃、水資源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水資源的統籌和保障。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引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 (三)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上級下達和市級財政性水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和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 (五)指導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節約用水相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城市)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負責指導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負責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指導灘涂圍墾有關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并協調落實市管工程運行和后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指導水利建設與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工程建設。 (十一)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協調水事糾紛的處理。負責水利行業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水庫、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科技推廣與引進及對外交流。指導水利信息化建設。負責數字水利建設。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水旱災害防御工作。 (十四)負責供水、排水、節水,以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提標改造、運行維護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一)推動現代化水網建設和水務一體化改革,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 (二)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 (三)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 (四)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五)堅持系統治理,加強和美鄉村建設,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市域統籌、城鄉統籌,加強水務一體化管理,完善城鄉供排水服務保障體系。 (六)堅持優化服務,加強水利數據應用服務管理,提升數據治理能力,加快推進水利現代化。 |
| 辦公地址: | 新城大道北路1777號 |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
| 聯系方式: | 0574-63828393 |
| 監督電話: | 0574-12345 |
| 傳真: | 0574-63951921 |